偵查中辯護人在場筆記權

偵查中辯護人在場筆記權

一、事件概要 A律師以刑事被告辯護人之身分,於刑事被告受檢察官訊問時在場陪訊。訊問程序中,遭檢察官禁止A律師繼續筆記偵訊內容並扣押其已製作之訊問札記乙紙。A律師不服,提起救濟,最終於105年9月聲請解釋憲法,憲法法庭作成111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 二、憲法法庭判決理由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