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瓏陞 | 4 月 24, 2022 | 法律新聞
林偉信/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5年前准予中視換照,卻作出附款處分,要求神旺公司持股不得過半,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援引憲法及大法官釋憲理由書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認為NCC對中視的附款處分逾越法律授權之許可裁量範圍,廢棄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審理。 本案也是最高行對電視台換照爭訟案,首度引用憲法層次的裁判理由,指出為避免政府假管制之名,行箝制言論之實,政府基於何種管制目的,以何種方式對媒體事業進行管制,須獲得法律授權,明訂要件、型態。...